哪些企业不能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围有关限制性政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地区*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明确是指以下几种类型的企业:一是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如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享受农、林、牧、渔业优惠政策的企业,等等。但不包括仅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是列入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如中石化、中石油、**、电力、铁路、移动公司等大型集团公司成员企业。
三是批准上市的公司。
四是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是从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是地区*总局陆续明确的其他企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机关通辑。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八)在上海有公司经营但*未正常报税,*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户或失效户。
(九)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